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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廖某甲与胡某甲均系北京市密云区某镇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06年5月,双方签订《地契》,约定胡某甲将其位于该村的一处闲置宅基地(原房屋已拆除,面积约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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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基本案情】李某甲及其家人在北京市昌平区永丰镇某村原有平房三间及院落一处,与杨某甲家相邻。2000年李某甲全家搬迁至北京市区定居,该房屋一直闲置,后因年久失修出现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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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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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胡某甲与胡某乙系同村邻居,两户宅基地东西相邻(胡某甲居东、胡某乙居西),中间共用一道山墙。2010年,胡某乙新建楼房时使用胡某甲原有墙体作为基础建造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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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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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赵某甲与赵某乙系亲兄弟,二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某镇某村的宅基地原为父母所有。1985年经父母主持分家,将老宅分为南北两院,赵某甲居北、赵某乙居南,双方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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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基本案情】吴某甲与张某甲系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村同村村民。2023年12月,双方签订《证明》一份,约定张某甲将其名下的一处宅基地转让给吴某甲,转让费为5.5万元,吴某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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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一、基本案情卖方早年通过合法交易取得涉案村集体宅院及房屋,后续自行翻建、改造院内房屋。多年后,卖方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买方签订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约定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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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宅基地使用权法案例
一、基本案情涉案宅院原为家庭共有老宅,早年经生效判决确认由原告、被继承人夫妻共同所有。后续院内厢房被拆除,家庭成员另行新建房屋。原告早年将户籍迁出村落并转为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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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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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原、被告登记结婚并生育多名子女,婚姻存续期间,被告父母名下的农村宅基地院落遇拆迁,以家庭分户方式将部分拆迁权益安置至被告名下,案涉安置房于婚内登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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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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