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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1980年经人介绍后举行婚礼,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2012年9月,被告王某与甲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被告
一、基本案情老王、小王系父子关系。刘某、小王于2012年登记结婚,生育一女王一。2017年8月,刘某、小王同建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017年9月办理合同备案
一、基本案情李老与小李系祖孙关系,李某与小李系父女关系。案涉房屋系集资房,李老作为甲公司退休职工享有集资资格。2005至2010年先后以李老名义交纳购房款18万元。20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三)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第三条 契税
基本案情原告桂某与隋某系夫妻关系,桂某1系桂某与隋某的儿子,桂某1与郝某原系夫妻关系。2013年3月6日,桂某、隋某与桂某1签订《买卖房协议书》,约定将其夫妻名下某房屋以
基本案情老成再婚后与儿子小成关系疏远,小成主动提出希望父亲为他购买一套婚房,为了缓和父子关系,老成当场同意,但随后发现自己拿不出这么多购房款,表示不再出资。小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7579号 再审申请人扬州市广陵区大桥水泥制品厂(以下简称大桥水泥厂)诉被申请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
乙某与B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开发商不追认售房预定协议,买房人如何维权【案情简介】2011年,A公司员工甲某以B公司名义与乙某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简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