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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房购买中,被继承人利用已故配偶工龄享受政策性福利的情形,涉及遗产认定与财产权益分割的法律问题,需结合物权法、继承法及国家房改政策综合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
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人是否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取决于受遗赠人生前对于遗赠的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首先,必须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我国目前并没有遗产税。很多人包括很多中介业务员或房产相关人士口中所谓的“遗产税”,指的是房屋继承过来后,再次上市出售时,如果出售时
一般情况下,我国目前对打印遗嘱采用了较为严格的法定主义,未能满足“时空一致性”原则的打印遗嘱,因存在形式要件缺陷,导致遗嘱人的内心真实的意思难以得到充分确认,故
在被继承人生前宅基地房屋翻扩建中,存在贡献者主张权利的问题,需结合物权法定原则、家庭财产关系及公平理念综合分析。法律明确否定贡献者直接取得房屋共有权或增加继承份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若其持有尚未具备行使条件的股票期权等期待性权利,其遗产属性与继承规则需结合《民法典》继承编及商事法律规范综合分析。此类权利原则上可作为遗产继承
在民法所规范的继承法律关系范畴内,继承人对于是否继承遗产的表态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遗产的最终分配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
在继承纠纷中,当遗产涉及案外人权益时,法律通过程序规制与实体审查的双重机制,平衡继承人权利保护与案外人利益维护,体现了民法中“权利法定”与“程序正当”原则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