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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前以打印或录像形式所立的遗嘱,适用民法典有关形式要件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继承法》仅承认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五种遗嘱形式,未明确打印遗嘱和
独生子女继承过户父母房产的时候,因资料缺失,没办法通过无公证继承和继承权公证继承房产,诉讼又没有合适的被告,该如何处理?第一步:启动遗产管理人选任程序根据《民法
根据《民法典》第1145条,遗产管理人的资格与选任需遵循以下法律逻辑,其核心在于确保遗产管理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一、优先顺位: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明确指
根据《民法典》第1147条,遗产管理人承担着确保遗产安全、公平分配及保障各方权益的核心职责,具体包括以下六项:首先,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是遗产管理的基础。管理人需全面
根据《民法典》第1149条,遗产管理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获得报酬。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既肯定了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劳动价值,也通过经济激励
遗产管理人不可以随意处分遗产。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这要求遗产管理人在履职时应以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为宗旨,并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比如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地位完全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
受遗赠人要使“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需从时间节点、形式要件、内容明确性及行为效力四个维度综合满足法定要求,其核心在于通过可证明的方式向特定对象传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