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产继承知识点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的“地随房走”原则

城镇户籍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是实践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和政策,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农房可以依法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放弃继承后的反悔与限制

放弃继承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原则上不得反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房产继承中的放弃继承制度

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权可以放弃,但放弃继承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后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程序与指定规则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法定程序。第一,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被继承人信任的人,由其管理遗产更符合被继承人意愿。第二,继承人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房产继承中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司法适用

遗产管理人是《民法典》继承编新增的重要制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效力顺位

在房产继承中,可能存在多种继承方式并存的情形,其效力顺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房产继承中的转继承制度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容易混淆但法律后果不同。转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房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

0  2026-08-17   房产继承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