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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一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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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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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适用要点:①主体须同时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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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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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遗嘱人将整套房屋(含配偶份额)全部留给某个子女的,属于部分无效:处分自己份额的部分有效,处分配偶份额的部分无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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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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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曾长期被认为效力最高,《继承法》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删去该规定,只保留"立有数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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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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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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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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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处变化需要注意:一是《民法典》取消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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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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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三者并存时效力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 > 遗嘱(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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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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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规定取消了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确立了“时间在后优先”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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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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