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知识点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房屋赠与婚外第三人。赠与行为被依法认定无效后,受赠人又将房屋出售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原配偶要求追回房屋时,后续买受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离婚时,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已明确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因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登记簿上仍记载另一方为权利人。之后登记权利人擅自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抵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书面表示将夫妻共同房屋赠与另一方,并签订相关协议,但始终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赠与人因个人债务被债权人申请执行该房屋,受赠方主张房屋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为防止权利受到侵害,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异议登记。在异议登记存续期间,登记权利人仍将房屋出售并办理转移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够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实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后,部分购房人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实际入住多年,却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此时房屋能否继续办理过户,成为购房人最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在办理过户前被人民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登记机关仍依据此前提交的材料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取得房屋后,原权利人或者监护人主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房屋交易中,个别买卖双方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隐瞒真实成交价格,以降低税费负担。税务机关依法认定存在偷税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后,部分当事人认为既然登记所依据的合同价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
实践中,有些夫妻为了购房资格、贷款或者其他目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之后取得登记的一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另一方再主张双方属于“假离婚
0
2026-07-14
婚姻房产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