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案例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房产归属一直是婚姻关系中的重头戏,由于房屋的购买情况各不相同,关于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随之相对复杂。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房屋为婚前购买,但却婚后才办证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夫妻一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夫妻另一方的债权人申请查封该房产,被执行人原配偶提起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请求排除执行,能否得到支持,司法实践中做法
裁判要旨:案涉房屋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借款人与出借人在案涉借款发生前即已相识,且到案涉房屋实地勘验知晓借款人配偶共同居住的事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
案情回顾: 小刘(化名)和小陈(化名)系大学同学,交往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16年为筹备结婚,二人以共同购买人名义购买某房产,价款为77万元。其中,首付款20万元
基本案情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拍卖王某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王某的妻子李某提出执行异议,称案涉房屋系与王某婚姻
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有了结婚的打算,往往会共同商议买房用于婚后居住,由于双方正处于亲密关系中,出于信任一般很少就买房事宜签订书面文件。一旦恋爱关系
伴随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再婚老年人群体愈加庞大。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涉再婚老年人去世后遗产继承纠纷逐年增加,针对老年人再婚引发的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司法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