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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李先生与王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但出于某些原因,房产证上仅登记了王女士一人的名字
婚变后的财产分割:家庭房产的归属之争案情概述:张先生与李女士因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上海市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未能达成一
在我国,房产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争夺的焦点。本文将介绍一起关于婚姻房产的案件,并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以期为大家提供新的法律视角。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
基本案情黄某与李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稳定,但一直未生育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的父母为了支持小两口的生活,出资购买
【基本案情】 法院查明,赵某甲、刘某某原系夫妻,婚生女为赵某乙。赵某甲与刘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于2009年9月14日将涉案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婚生女
【基本案情】 小张与小高自由恋爱相识,于2012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短暂的甜蜜期之后,双方性格差异逐渐暴露,加之家中父母干预,最终导致两人感情破裂。婚前小高继承了父
【基本案情】 李女士与孙先生于2014年7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婚后共同房屋一处,归女方所有,女方自愿支付男方房屋补偿款10万元,于协议签订
【基本案情】 王先生少年时,其母亲刘某嫁给继父张某,王先生跟随母亲刘某和继父张某共同生活,继父张某与王先生的母亲刘某结婚登记前有一处农村宅基地房屋。2003年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