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框架与法律内涵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当前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框架,将宅基地权利拆分为三个层次: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动)、资格权归农户(身份象征,可以保留)、使用权可以适度放活(租给别人用)。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村民无权擅自买卖、转让所有权。资格权归农户——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使用权可流转——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宅基地可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盘活,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三权分置改革强化宅基地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创设宅基地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其目的恰恰在于坚守农户享有宅基地基本权益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市场机制盘活使用权,释放其财产价值。自然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结合试点探索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