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与电子证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当前确权登记工作的基本要求。国家明确要求“应登尽登”——只要宅基地权属清晰、符合规划、土地权属无争议,当地乡镇政府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受理。确权登记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均予以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将推动宅基地审批、建房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一站式”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村、组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办理、送证上门。鼓励制发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方便群众使用。登记时必须在证书上列明依法享有权利的妇女、儿童等全部家庭成员。门头沟区已完成首批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持续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确权政策,构建“图数一致、统一编码、档案齐全”的宅基地统一登记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