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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中的行政处理与民事诉讼的区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需要准确区分行政处理与民事诉讼的界限。宅基地地界争议属于宅基地确权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围——应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涉及权属争议(如宅基地使用权已经明确登记),仅涉及侵权纠纷(如他人非法侵占宅基地、妨害行使宅基地使用权等),则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排除他人的干涉。在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时,当事人应准确判断纠纷的性质——是权属争议还是侵权纠纷——选择正确的救济途径,避免因程序选择错误导致维权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