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可继承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由继承人直接继承,是农村继承纠纷中的高频问题。《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
据此,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属于可继承财产,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司法实践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使用”的处理思路,即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基于房屋存续事实继续合理使用宅基地。
但若继承人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宅基地使用资格可能受到限制,仅能通过房屋存续维持使用状态,而非当然取得完整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