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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宅基地的再利用:从复垦到入市,走出可持续振兴之路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随着越来越多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日益突出。为盘活“沉睡”的土地资源,各地积极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然而,退地之后,土地何去何从?是复垦为耕地,还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一选择不仅关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更直接影响退地政策的可持续性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潜力。

一、复垦为耕地: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应复垦为耕地。这既是落实“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关键环节。通过土地整治、土壤改良等工程,原宅基地可恢复为可耕种土地,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或承包给农户耕种,既增加了耕地面积,又保障了粮食安全。

在一些人均耕地较少、农业基础薄弱的地区,复垦具有显著的生态与经济价值。同时,复垦后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地乡村产业发展或城镇建设,也可跨区域流转,为村集体带来可观收益。

二、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并非所有退出宅基地都适合复垦。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或具备旅游、产业潜力的村庄,将退出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入市流转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仓储物流、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往往能产生更高的经济价值。

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这一路径提供了法律支撑。实践中,多地已探索出“退地+入市”模式:村集体将退出的宅基地统一整理,规划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或文旅用地,通过公开出让、出租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展乡村新产业。农民不仅获得退出补偿,还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实现“失地不失业、失房不失利”。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是关键

宅基地再利用不应“一刀切”,而应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分类引导、科学决策”原则:

-城郊融合类村庄:优先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服务城市发展和产业延伸;

-特色保护类村庄:结合乡村旅游、文化传承,发展民宿、手工艺等新业态;

-搬迁撤并类或空心化严重村庄:以复垦为主,恢复生态与耕地功能;

-一般农业型村庄:根据实际需求,部分复垦、部分预留用于未来村民建房或公共服务。

同时,再利用方案必须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四、构建可持续机制:让土地“活”起来,让农民“富”起来

要实现退地政策的可持续,必须打通“退出—整治—再利用—收益分配”全链条:

1.加强规划引领:将退地再利用纳入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避免无序开发;

2.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村集体、农户、投资方之间的收益比例,确保农民长期受益;

3.推动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与产业运营,提升利用效率;

4.强化监管与评估:防止“假复垦”“违规开发”,确保土地用途合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