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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落户。那么,进城落户后,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处理呢?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
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基于村民身份取得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例如,某村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宅基地因长期闲置,村集体按照规定将其收回。但若房屋仍存在且符合相关规定,比如房屋未倒塌、灭失等,其房屋所有权仍归个人。不过,房屋不能随意翻建、改建、扩建等,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比如,某进城落户村民的农村房屋虽然老旧,但尚未倒塌,他可以依法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但不能进行大规模的改建。
有的地区可能有特殊政策,例如允许户口迁出但保留宅基地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或允许有偿退出宅基地。比如,某地区为了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出台了政策,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使用宅基地,期限届满后,若农民未回村居住,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同时,该地区还推行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自愿将宅基地及房屋交回村集体,获得相应的补偿。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来说,选择保留房屋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虽然户口迁出,但房屋所有权仍归个人,可依法继承,房屋能正常使用、修缮。例如,某进城落户村民的父母去世后,他继承了农村的房屋,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并进行必要的维护。
若长期闲置,需关注当地政策。有的地区可能规定闲置一定年限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此时房屋面临被拆除风险。比如,某地区规定,进城落户村民的宅基地房屋闲置超过5年,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并拆除房屋。
也可将房屋转让给本集体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转让需签订规范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例如,某进城落户村民将其农村房屋转让给了同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双方签订了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总之,进城落户后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和政策来确定。农民在处理宅基地事宜时,应及时向当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咨询,以便妥善处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咨询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