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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房屋赠与的效力认定与证明标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房屋赠与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有效?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很灵活,口头约定也算数,不一定非要写书面合同。但是,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赠与,口头赠与的认定标准极为严格。在司法实践中,口头赠与的证明难度极大——赠与人可以随时否认口头赠与的存在,受赠人很难举证证明赠与合意的存在。四川法治报报道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下,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口头赠与合同。但由于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至今仍在前岳父母名下,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如果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还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虽然法律不要求房屋赠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强烈建议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