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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赠与人还能居住吗?如何保留居住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很多长辈赠与子女房产的最大顾虑:房子给了子女,自己晚年无房可住、被赶出家门。根据《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赠与人完全可以在赠与房产时,依法为自己设立终身居住权,彻底保障晚年居住安全。

居住权属于独立用益物权,一经登记,哪怕房屋已经赠与过户、产权归子女所有,子女也无权驱赶、无权收回房屋、无权擅自出租出售。赠与人可终身无偿居住,直至身故,从法律层面杜绝“拿房不孝、赶老人出门”的情况,是赠与房产最好的风险兜底方式。

实操中,可在赠与合同中约定设立终身居住权,并同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未登记居住权仅为合同约定,无法对抗物权;完成登记后,具备绝对优先效力,即便房屋后续被出售、抵押,新权利人也无权剥夺老人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