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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赠与,单方私自赠与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夫妻共有、家庭共有、按份共有的房屋,产权属于全体共有人,部分共有人私自对外赠与房产,是实务高频无效情形,很多赠与纠纷都源于无权处分。法律明确规定,共有房产赠与,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共同共有房屋,如夫妻共同房产,单方私自签订赠与合同、私自过户,属于无权处分,其他共有人可以直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撤销过户登记,恢复原始产权状态。按份共有房屋,仅能赠与自己所持有的份额,无权处分他人份额,超出份额部分的赠与无效。

因此办理房屋赠与前,必须先核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利人。赠与合同必须全体共有人签字确认,缺一不可,否则合同效力存在重大瑕疵,随时可能被认定无效。受赠人接收赠与前,务必查看不动产登记簿,确认产权无共有、无争议、无查封抵押,避免白签合同、白白付出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