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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有何区别区别?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赠与人要取得房屋权方可赠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 房产赠与 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过户 手续。

 

房赠与人与房屋受赠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千万因为现在网络普及,而利用网络形式,这是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