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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配偶有份吗?这1句话决定归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在于赠与意图是否明确。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赠与子女一方”的,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未明确约定的,默认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实践中,需注意三种关键情形:一是父母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注明“仅赠与女儿XX个人”并签字公证,即便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也与配偶无关;二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司法实践中通常推定为“只赠与子女一方”,但需保留出资凭证;三是赠与后子女将配偶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产转为共同财产。

 

更易引发纠纷的是继承场景:若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父母赠与的个人房产,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相应份额;若赠与协议明确“禁止子女转赠配偶”,则需在遗嘱中另行约定。建议父母赠与房产时,务必在协议中写明赠与对象,避免子女离婚时因财产分割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