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房税费承担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知识点
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转让行为,需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税费承担主体可由双方自主约定,无明确约定时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根据我国税收征管相关规定,契税默认由受赠人缴纳,税率为3%-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例如部分城市对直系亲属间的赠与房屋给予契税优惠,税率可降至1%-2%;印花税则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缴纳,税率为0.05%,计税依据为房屋赠与合同载明的价值。实践中常见争议场景:父母赠与子女房屋时未提及税费问题,过户时父母突然要求子女全额承担所有税费,或子女以“赠与应无偿”为由拒绝缴纳契税。此时需明确,赠与的“无偿性”指受赠人无需支付房屋对价,而非无需承担法定税费,若赠与人故意隐瞒税费义务,导致受赠人在过户时面临额外支出,受赠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公平原则重新划分税费承担比例。此外,需特别注意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规定:直系亲属间(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赠与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非直系亲属间赠与,受赠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房屋赠与合同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建议双方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单独列明税费承担条款,明确每种税费的缴纳主体、金额及时间节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