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乙、金某诉李某甲、韩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李某乙、金某系李某甲父母,李某甲与韩某原夫妻,2025 年调解离婚。2019 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作价 10 万元过户至二人名下。多年后父母起诉索要 10 万房款及逾期利息。李某甲认可欠款;韩某抗辩:实为父母赠与,签买卖合同只为避税,不存在真实买卖,且多年未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离婚诉讼中也从未提及该笔欠款。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仅有书面买卖合同不足以证实真实买卖合意。李某甲是原告之子,存在利害关系,单方自认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2. 长达六年原告未主张房款,二人离婚分割房产时李某甲亦未披露该笔债务,与正常房屋买卖交易习惯相悖。
3. 原告无法举证双方存在真实支付房款的约定与催款记录,举证不足,诉请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民诉法解释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