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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约定税费由受赠人承担,受赠人拒缴能否撤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与小李签订赠与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小李,过户税费由小李承担。办理过户时小李拒绝缴纳税费,老王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法院认定小李未履行合同义务,判决撤销赠与。

 

【刘颖新律师评议】

赠与合同中约定的税费承担义务,受赠人未履行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签订赠与合同时,应明确税费承担主体、金额及支付时间,避免纠纷。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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