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人去世后赠与合同能否履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与小李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小李,未过户。老王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王、小张拒绝履行协议。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法院认定继承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判决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赠与人去世前未过户的,继承人可继承任意撤销权,拒绝履行赠与义务。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继承人则需继续履行。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赠与义务可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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