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后,赠与人生活陷入困境能否撤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将唯一房产赠与侄子小李,办理过户后不久,老王因突发重病耗尽积蓄,生活陷入困境,无房可住且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老王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产以保障基本生活。法院审理认定,赠与人赠与财产后生活严重困难,判决撤销赠与,小李返还房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若赠与财产已转移,可依据法定情形主张撤销。本案中老王赠与后生活陷入困境,撤销赠与符合公平原则。该撤销权的行使,需以赠与人生活“严重困难”为前提,且不适用公益性质的赠与。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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