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房产,能否约定只归子女个人所有?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和小李婚后,小王的父母将一套房产赠与小王,并在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只归小王个人所有,与小李无关。后来,小王和小李离婚,小李主张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小王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产为个人财产。法院经审理认定,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小王个人所有,判决房产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小李无权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只归子女个人所有,该房产即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王父母的赠与协议明确排除了小李的共有权,因此房产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小李在离婚时无权分割。这一案例明确了赠与房产的权属约定规则,尊重了赠与人的意愿。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