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受赠人死亡,赠与人能否收回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将名下房产赠与好友小李,办理了过户手续。几年后,小李意外去世,小李的儿子小刘继承了该房产。小王认为小李已去世,赠与目的无法实现,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产。法院经审理认定,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受赠人死亡不影响赠与效力,判决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产赠与办理过户后,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受赠人死亡后,房产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赠与人无权收回。本案中,小王已将房产过户给小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小李去世后,房产由小刘继承,小王无权要求收回。这一案例明确了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法律效力,维护了继承秩序。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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