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受赠人将房产转赠他人,赠与人能否撤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将名下房产赠与好友小李,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小李未经小王同意,将该房产转赠给小张。小王认为小李擅自转赠房产违背了赠与初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产。法院经审理认定,小李取得房产所有权后有权自由处分,判决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受赠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即成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房产,包括转赠他人,赠与人无权干涉。本案中,小李继承房产后,对房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其转赠行为合法有效,小王无权撤销。这一案例明确了受赠人对赠与房产的处分权,维护了财产流转的自由。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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