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合同签订后,房产被拆迁,受赠人能否主张拆迁权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签订房产赠与协议,约定将名下一套老房产赠与小李,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不久,该房产被纳入拆迁范围,获得一套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小王主张房产未过户,赠与未完成,拆迁权益应归自己所有。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拆迁权益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理认定,赠与合同有效,拆迁权益是房产的转化形式,判决归小李所有。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产赠与合同签订后,虽未办理过户,但房产被拆迁的,拆迁权益作为房产的财产转化形式,应归受赠人所有。本案中,小王与小李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房产虽未过户,但拆迁权益应按照合同约定归小李所有。这一案例明确了房产赠与中拆迁权益的归属规则,维护了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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