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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合同签订后,房产被查封,受赠人能否要求履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签订房产赠与协议,约定将名下房产赠与小李,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不久,小王因债务纠纷,该房产被法院查封。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小王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经审理认定,房产已被查封,无法办理过户,判决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产被法院查封后,赠与人无法履行过户义务,受赠人的过户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本案中,小王的房产因债务被查封,处于司法限制状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小李的诉讼请求不成立。这一案例明确了查封房产的赠与履行限制,提醒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前核查房产的权利状况。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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