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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赠与人能撤销赠与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将名下房产赠与孙子小王,办理了过户登记。后小王因琐事与老王发生争执,将老王殴打致轻微伤,经公安机关处理。老王心寒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对小王的房屋赠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作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老王的人身权益,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最终判决撤销赠与合同,小王需将房产返还老王。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的关键是法定撤销权中“严重侵害”的认定标准。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人身伤害、侮辱诽谤等严重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赠与人都可撤销赠与。实践中,赠与人需留存公安机关处罚决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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