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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士接受境内房屋赠与的特殊要求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美籍华人朱先生欲接受其中国籍叔叔赠与的位于上海的一套房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需要提供一系列经认证的特殊材料。

 

刘颖新律师点评

境外人士接受中国境内房产赠与,需遵守我国关于涉外不动产转让的规定,程序更为复杂。1.核心要求是:赠与合同需经过公证:这是过户的必备文件。

2.身份证明文件需经认证朱先生的美国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需经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的认证。

3.购房资格审核许多中国城市实行限购政策,朱先生作为境外个人,需符合该城市针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购房条件(通常要求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定年限,且名下无房)。

只有在满足所有条件并备齐经认证和公证的文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才会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法律

1.《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购买房产作出了规定。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