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父母生前赠与子女房屋,未过户前可否撤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案情简介

老张与儿子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给小张,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因家庭矛盾,老张反悔,并通知小张撤销该赠与。小张认为协议既已签订,便不可反悔。

 

刘颖新律师点评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权利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由于该房屋尚未过户,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因此老张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该赠与。小张仅凭一纸协议无法强制要求老张履行过户义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