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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欺诈获取赠与,赠与人主张撤销并返还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基本案情

王某虚构“母亲患重病需巨额手术费”的事实,向好友陈某求助,陈某出于同情与信任,与王某签订赠与协议,赠与5万元。后陈某偶然得知王某母亲身体健康,所谓重病纯属编造,款项已被王某用于旅游消费。陈某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协议,判令王某返还5万元及利息,主张王某的欺诈行为导致其作出错误赠与意思表示。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受赠人欺诈引发的赠与撤销权行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王某故意虚构重大事实,误导陈某作出赠与决定,其行为构成欺诈,且赠与款项未用于声称的公益或救助目的,无特殊保护必要。赠与合同被撤销后,王某取得财产缺乏合法依据,应全额返还。法院判决支持陈某诉求,既惩戒了欺诈行为,也明确赠与的前提是意思表示真实,提醒赠与人大额赠与前应核实相关事实。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 《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存在欺诈等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 《民法典》第665条:撤销赠与后,赠与人可请求返还赠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