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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禁止转租” 条款被违反,赠与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赠与 > 房屋赠与案例

基本案情

2022 年,李某与侄子李某强签订赠与合同,约定 “赠与房屋不得转租,否则李某有权收回”。李某强过户后擅自将房屋出租牟利,李某发现后发函要求解除合同遭拒。李某起诉提交了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转账记录。法院查明,合同中 “禁止转租” 条款明确,李某强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支持李某解除赠与合同,李某强需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费。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体现 “附条件赠与的契约严守原则”。法院支持解除的核心在于:双方明确约定了解除条件,且李某强的转租行为直接违反该约定。实务中,设定赠与条件需注意:1. 条款需具体明确(如 “不得转租”“需自住”);2. 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约定 “禁止结婚” 则无效);3. 保留违约证据(如租赁合同、照片视频)。赠与人行使解除权后,可同时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如占用期间的租金收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