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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后原权利人的确权救济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房屋被征收后,原权利人能否提起确权之诉?房屋被征收后,原房屋所有权因征收行为而消灭,原权利人不能再就房屋本身提起确权之诉。但如果原权利人对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有争议,可以就补偿款的分配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征收补偿中涉及的无证房屋认定问题,如果原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将合法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决定错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救济,而非通过民事确权之诉。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不得直接认定为违建。当事人在房屋征收中面临确权问题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