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夫妻离婚后,共有房屋确权该如何办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夫妻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分割是重点,而分割的前提是明确房屋权属,办理房屋确权登记。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共有房屋(无论是婚前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购买,还是婚后继承、赠与所得),离婚后需通过确权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再办理产权分割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后房屋确权的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协商一致,明确房屋归属及份额,可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确权,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已注销)、房产证等材料,确认房屋归一方所有或双方按约定份额共有,办理确权登记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是双方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及份额后,当事人可凭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确权登记,无需对方配合。

实务中需注意两点:一是若房屋存在房贷未结清,需先结清房贷、办理解押手续,再办理确权和过户;二是若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未明确份额,确权时视为等额共有,法院判决时会结合双方出资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确定各自份额。建议离婚时及时处理房屋确权和分割事宜,避免离婚后因房屋权属问题引发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