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提供虚假房源时如何确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民法典》第962条明确规定,中介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中介服务公司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购房者的权利救济途径。
若中介提供了虚假的房源,比如隐瞒了房屋质量问题、产权纠纷、凶宅历史等关键信息,则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关于中介人如实报告义务的规定。若中介通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购房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则有可能构成欺诈,购房者有权要求撤销因此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解除合同、退还中介费甚至索赔,严重者可向住建部门举报或起诉至法院。
面对中介提供虚假房源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权利。第一,全面固定证据。包括房源虚假证据,比如中介发布的房源广告;包括实际看房证据,比如现场拍摄的视频等。第二,明确法律诉求并选择途径。面对中介的根本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已支付费用,或者要求赔偿损失;若中介存在恶意,则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基于以上证据和途径,消费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维权。行政方面,购房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报中介的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司法方面,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确权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及时固定与有效组织。购房者应积极运用行政投诉与司法诉讼等渠道,追究失信中介的责任,维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场交易的公平秩序。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