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带长期租约的房,竟然赶不走租客?这种“买卖不破租赁”太坑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买卖不破租赁”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您买了带租约的房子,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租期届满。这原本是为了保护弱势的承租人,但可能被恶意利用。例如,原房主与“租客”(可能是其亲友)签订一份长达2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的超长期租约,然后卖房。这种租约会严重影响房屋的再次出售和价值。虽然司法实践中,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可能涉嫌恶意串通以阻碍执行的租约,法院会进行严格审查,但购房者依然面临诉讼风险。因此,在购房前,实地调查房屋占有情况、审查现有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等)至关重要。如果发现存在长期租约,应极其谨慎,或要求卖方在交易前解除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