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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签了协议,子女却来闹?这样约定让你晚年无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法典》规定的“以房养老”重要形式之一,指遗赠人(老人)与扶养人(可以是集体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由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老人去世后其房产归扶养人所有。它与遗嘱不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最大的风险在于协议约定不清,导致扶养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扶养义务,而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又难以举证。因此,一份权责清晰的协议至关重要:必须详细约定扶养的具体内容,如生活费标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的频率与方式等,并明确违约后果。这既能督促扶养人尽责,也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法院判断的有力依据。一份严谨的协议,是保障老人安度晚年、实现“以房养老”初衷的基石,也能有效减少未来与子女间的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