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子女继承农村老宅的真相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对于许多进城安家的子女来说,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能否继承是一个心头大事。答案是可以继承,但继承的权利是受限的、不完整的。
这里的关键在于理解“地随房走”的法律逻辑。您能继承的,是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是您父母的合法私有财产。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使用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绑定。由于您已是城镇户口,丧失了成员资格,因此无法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您是通过继承房屋,才间接获得了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这种权利有一个致命的限制:您只能对现有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延长其使用寿命,但无权推倒重建或扩建。一旦房屋因年久失修而自然坍塌,宅基地的使用权便因载体消失而终止,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这意味着,您继承的其实是一个“有保质期”的资产,其权利期限等同于房屋的物理寿命。因此,继承后的首要任务就是精心维护房屋。同时,可以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试点政策,看看是否有在合规前提下将房屋出租、发展乡村旅游等盘活利用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