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屋,如何依法确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在家庭财产传承中,房屋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转移是常见情形。无论是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还是亲友之间无偿转让,要使房屋产权真正归属于受让人,必须依法完成房屋确权登记。这一过程不仅是产权合法化的关键步骤,也是保障未来交易、抵押、再处置权益的基础。
一、确权的基本原则:登记生效,程序法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即使继承或受赠房屋已实际居住或使用,只有完成不动产登记,才能真正取得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确权的核心在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实际权利人。
二、通过继承取得房屋的确权流程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确权程序基本一致,但所需材料略有不同。
1.前置步骤: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或提起继承诉讼
协商一致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签署《继承权公证书》,明确继承份额。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遗嘱(如有)及遗嘱公证书;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如适用)。存在争议的,提起继承诉讼:若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权或份额有争议,需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凭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办理确权。
2.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携带公证书或法院文书,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原证);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测绘图纸(如需更新);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继承免征契税,但需办理免税手续)。
3.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注销原产权证,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变更为继承人。
三、通过赠与取得房屋的确权流程
赠与是赠与人自愿将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行为,需双方共同办理。
1.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
赠与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意愿、房屋信息、权利义务;
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或赠与书公证(赠与人单方出具);
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婚姻状况证明(如配偶同意赠与声明)、户口本等。
2.缴纳相关税费
契税:受赠人按房屋评估价的3%缴纳(直系亲属间赠与可享受优惠);
个人所得税:一般免征(若非直系亲属,可能按差额20%征收);
印花税、登记费:按标准缴纳。
3.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原不动产权证;赠与公证书;赠与合同;身份证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登记机构审核后,办理产权转移,核发新证。
四、特别提示与注意事项
1.共有权处理:若原房屋为夫妻共有,赠与或继承需征得共有人同意,否则可能无效;
2.农村房屋特殊性: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与赠与,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限制:
非本集体成员可继承房屋所有权,但不能翻建,拆迁时补偿受限;
赠与给非成员的,通常不予确权登记;
3.时效与费用:继承确权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尽快办理,避免继承人变动引发纠纷;赠与建议在赠与人健在时完成,避免后续复杂程序;
4.“唯一住房”不影响确权:即使受赠或继承后形成“一户多宅”,只要符合历史事实和政策,仍可确权,但后续处置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