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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学位被上家占用,只能认栽?交易核心价值受损可追责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花高价买学区房,却发现上家偷偷用了学位名额,导致孩子无法入学 —— 这类纠纷的关键在于:学位利益是学区房的核心交易价值,擅自占用属违约。

松江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张先生买房后,上家胡先生逾期迁户且占用学位,虽张先生最终设法入学,法院仍判胡先生赔 7 万元。法官指出,学区房的交易目的包含学位使用权,上家隐瞒或占用学位,直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即便未明确写入合同,仍需担责。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违约方需赔偿损失。实务中,买方需举证两点:一是合同隐含学位需求(如购房时明确提及孩子入学);二是上家存在占用行为(可通过教育局查询学位使用记录)。

建议:签合同时增设 “学位条款”,明确 “上家需保证学位未占用,若违约赔偿房屋总价 20%”;过户前到教育部门核查学位状态,留存书面证明;发现占用后及时起诉,主张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如择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