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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加装电梯,低层业主能拒绝吗?表决规则与权益补偿方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高层业主想装电梯,低层业主坚决反对”,这类邻里纠纷的解决,需平衡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权益,核心看表决比例与补偿机制。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加装电梯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但这并不意味着低层业主必须 “服从”—— 若电梯安装影响低层采光、通行或房屋贬值,低层业主可主张补偿。

杭州某小区加装电梯时,高层业主与低层业主协商,给予 1-2 楼每户 5 万元补偿,最终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低层业主可起诉要求调整电梯位置或增加补偿,但难以直接阻止安装,因多数人同意符合法律规定。

实务要点:加装前需委托机构评估对低层的影响;制定公平的补偿方案(如承担部分电梯费用、给予租金补贴);若低层业主以 “侵犯相邻权” 起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影响程度与补偿合理性,通常不会撤销加装决议,但会判令高层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