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了小产权房遇拆迁,能拿到补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花 30 万买的小产权房要拆迁,原房主来抢补偿款”—— 小产权房因缺乏合法产权证明,其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遇到拆迁时的补偿归属纠纷,往往让买受人陷入 “钱房两空” 的风险。
小产权房的核心问题在于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仅能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深圳龙华区曾发生纠纷:刘某从陈某处购买小产权房,未过户,拆迁时陈某以 “房屋所有权人” 身份领取补偿款,刘某起诉要求返还,法院虽认可买卖事实,但因房屋属违法建筑,未支持刘某的补偿主张,仅判令陈某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实务中买受人的风险主要有三:一是原房主反悔,以 “买卖合同无效” 为由要求收回房屋;二是拆迁时补偿款归原登记人,买受人难以主张;三是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面临强拆且无补偿。但也有例外,若买受人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买卖合同经村委会同意,部分地区法院会认可其获得补偿的权利。
应对建议:避免购买小产权房,这是防范风险的根本;若已购买,务必与原房主签订详细协议,明确拆迁补偿归属,并经村委会见证;保留全部购房凭证、装修记录、居住证明(如水电费单据);遇拆迁时,主动与征收部门沟通,提交实际占有使用的证据,争取直接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若原房主抢领补偿款,可起诉要求返还,但需承担合同无效的后果(如购房款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