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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房产: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增值部分该怎么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确权 > 房屋确权知识点

离婚时最容易闹矛盾的就是房产分割,尤其是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的情况,房子归谁?增值的部分该怎么分?不少人觉得“房子是我婚前买的,跟对方没关系”,可法律规定并不是这样。比如男方婚前首付30万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女方一起还了50万贷款,离婚时房子涨到了200万,比买的时候增值了100万。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房子虽然是男方婚前买的,归男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要补偿给女方。具体怎么算?一般是先算出共同还贷金额占总房款(首付+总还贷)的比例,再乘以增值金额,也就是(50万÷(30+总还贷))×100万,这部分就是女方应得的补偿。还有一种情况:父母出资买房,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要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要按共同财产分。所以婚前买房最好提前签《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还贷方式,离婚时也别吵别闹,优先协商折价补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申请法院评估房产价值,同时保留好还贷流水、装修发票等证据,让分割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