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房屋赠与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约定解除——即约定的解除事由达成,可以解除赠与合同。第二,法定解除——即受赠人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等情形之一,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赠与合同。第三,协议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法定解除中,如果赠与合同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或者房产没有办理产权手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对于已经完成的赠与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可以撤销或解除合同,否则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撤销或解除。这是因为赠与合同涉及的是财产转移,已经完成的赠与行为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法律不轻易允许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