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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买方贷款审批失败,定金能退还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二手房或商品房买卖中,很多买方会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款,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定金,但后续贷款审批失败,无法按时支付房款,不清楚定金能否退还,担心损失定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能否退还,关键在于贷款审批失败的原因,以及买卖双方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可退还定金的情形:一是贷款审批失败是因银行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买方的原因,买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此时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买方贷款审批失败,定金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三是开发商或卖方隐瞒房产相关信息(如抵押、限售),导致贷款审批失败,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退还定金的情形:一是贷款审批失败是因买方自身原因,如征信不良、收入不足、提供虚假材料等,买方无法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导致贷款审批失败,此时买方属于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二是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贷款审批是否成功,定金均不予退还,且买方签字确认,此时需按合同约定执行。建议买方购房前,提前查询个人征信、咨询银行,确认自身贷款资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贷款审批失败的定金处理方式,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