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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查封房”怎么办?合同有效却拿不到房,这样维权能止损!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不知情购买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二手房交易的重大陷阱。李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过户时发现房屋已被张某的债权人申请预查封,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李某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能起诉张某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查封房虽可签订买卖合同,但无法完成过户。

 

关键法律要点需明确:一是合同效力,查封房买卖合同本身合法有效,除非存在其他无效事由;二是物权归属,未办理过户前,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卖方,买方仅享有债权;三是维权路径,买方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房屋被查封限制过户),只能依据合同要求卖方返还房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预防风险的核心是“过户前核查查封状态”:签约前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支付大额款项前,要求卖方配合办理预告登记,防止过户前房屋被查封;合同中约定“若房屋存在查封导致无法过户,卖方需在3日内返还全部房款,并按总房款20%支付违约金”。

 

若已购入查封房:立即向查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自身为“善意购房人”;若异议被驳回,可起诉卖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卖方其他财产,为后续执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