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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代办资格买房?购房资格造假,合同可能直接无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为规避限购政策,部分购房者通过“假结婚”“代办社保”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殊不知这类操作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长沙市民盛某不具备三套房购房资格,委托杨某代办过户并支付定金4万元,因资格未办成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法院认定委托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仅判决返还本金4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购房资格造假的法律风险不可忽视:一是合同无效风险,无论是委托代办资格的合同,还是基于虚假资格签订的购房合同,都可能因违反限购政策、损害公共利益被认定无效;二是财产损失风险,合同无效后仅能要求返还已付款项,无法主张房价上涨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若代办方卷款跑路,损失可能无法追回;三是行政处罚风险,虚构社保、婚姻关系等材料可能被相关部门处罚,影响个人征信。

 

两类常见情形的处理差异:若买方明知自身无资格仍造假购房,双方均有过错,损失各自承担;若卖方明知买方无资格仍促成交易,需对买方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实操建议:购房前通过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政务大厅核实自身限购资格,不轻信“代办资格”“包过”等违规承诺;签订合同前要求卖方书面确认“已知晓买方购房资格合法”,避免后续纠纷;若因政策变动导致资格丧失,可在合同中约定“因限购政策调整无法过户,双方互不违约,卖方退还已收款”。